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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许步战只是天下第二,但也与凡夫俗子不可同日而语!
手戟比长剑略短,但在他手中灵活极了,有钩有刺,有啄有割,凡是被他的手戟碰到的叛军皆是非死即伤!
那些士兵脸上自然多了畏惧,不敢近前,觉得只有远些才能从吕布手中活下来——然而这东西除了用作短兵之外,还能掷出伤敌!
两只手戟先掷出一只,杀一人,上前两步若有人持长兵拦住,便再杀一人,待第三人上前时,他已将第一只手戟拔了出来,旁边又有人再递他一只手戟!
锬锬雄戟,清金练钢,这样不起眼的兵器到了他手中,硬生生杀得天地变色,血流成河,杀得溃败的士兵越来越多——
不错!吕布是杀不死的!可他也只有一个人,他也不曾下令围杀,他们何必要留在这里,血战到底呢?
侯成已经死了,宋宪也已经死了,至于魏续……魏续……他在哪里?
士兵渐渐地开始后退,渐渐有人开始逃跑,很快变成了无可挽救的溃败。
高顺赶到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到处都是血腥气,到处都是断肢残骸,到处都是慌不择路的并州人。
高顺本能地拔出环首刀,拎过盾牌,喝令士兵结阵向前,将魏续麾下的叛兵一一斩杀!
他这样下令时,最后一个负隅顽抗的士兵也倒下了,于是这片混乱战场的尽处,“吕”字大旗下,那个身着金甲的将军也看到了他。
吕布手里握着一柄染尽鲜血,因此显得十分滑腻的手戟,因而不看周围那些守在他身边的士兵,光看他这幅形容也知道经历了怎样的恶战。
但令高顺感到讶异的是吕布的神情。
这样的恶战他们不是没经历过,但他们都活了下来。
每一次在退敌之后,吕布脸上总是有光的,他会桀骜不驯地大笑,会大声嚷嚷他的功绩与战果,会在见到他赶回来时,得意又豪气地拍一拍他的肩膀。
但这个手握短戟的吕布阴着脸望向他,好像在看一个陌生而有敌意的人。
高顺愕然。
他也赶了一夜的路,他也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现下将军到底是怎么了?
吕布忽然将手里的短戟丢了出去,一屁股就坐在了几具尸体上。
那几具尸体的血还没有冷却,受了他这样的力,鲜血便涌得更急更凶,片刻间将他的胸甲与绑腿都洇湿了。
可是吕布好像根本没感觉到异样,他箕坐在尸山之上,笑着问了一句:
“还有你吗,高伯逊?”
高顺一瞬间什么都明白了。
这位沉默寡言的将军把长刀收了起来,令士兵阵型散开,自己走上前去。
“我来殿后,”他说道,“将军护送天子,继续前行吧。”
这支队伍在千难万险后,终于穿过城门,进入了濮阳。
两旁的百姓没有人敢抬起头,他们都将额头死死地贴进了泥土里,甚至浑身都为这荣耀而光辉的一幕而颤抖不已。
那架金根车比起刚出宫时,已经残破得不成样子,可还有小黄门尽力地用自己的袍袖将它擦拭干净,因而在东郡百姓的眼里,它依旧是美轮美奂,恢弘庄严的,连同高坐其中的天下共主,都一样比太阳还要耀眼。
这些庶民是不敢抬头的,但两旁濮阳守军脸上的迷幻神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天子将这些神情收进眼里后,又将目光投向了旁边。
纪亭侯陆廉离他很近,目光一错不错地向前望去,专心骑在马上,拱卫御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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