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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想给你一个小小的建议,】黑刃说,【能别拿它搓脸了吗?】

附近枝头上的鸟儿嘈嘈切切开始了新一天的交际,这位出身高贵,智谋过人,年轻俊美的文士也从草席上苏醒过来。

这屋子简陋得紧,但打扫得十分干净,又以草药熏蒸驱虫,因此带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草木香气,令他觉得心神舒畅。

昨夜湿透的衣服搭在火盆上,已经完全干了。他打开了一丝门缝,红叶落进溪流中,潺潺而过,正映入他的眼帘,只是少女不知哪里去了,或者尚未起身?

乡野无铜镜,但他有别的办法。荀谌先整理了自己的里衣,而后换上了直裾长袍,系好腰带,穿好鞋履,来到溪流旁,精心梳理了自己的发髻,戴上发冠时不忘正一正衣冠,最后以簪贯之。

荀谌平日里是不在意自己在女子眼中究竟姿容如何的,但他今早十分在意。

好在水中映出的年轻文士风流秀雅,再苛刻的人也要赞一句“美姿颜”,因而当那少女踩着落叶,拎着一只野鸡自林中而出时,荀谌脸上终于露出了有几分自信的笑容。

“先生睡得可好?”她遥遥地跟他打了个招呼。

“得入蕙圃,有衡兰芷若相伴……”他微笑着,正习惯性地讲几句溢美之词时,她已经走近了。

她一身男装,身背长弓,发髻也如男子一般,以发带束起,半旧衣衫以粗布织就,上面不见一星半点的花纹。

但她并未察觉到他在打量她,只是举起了手中的野鸡,“今早我们吃这个。”

少女寻了溪边一处石旁坐下,开始专心致志地处理起那只野鸡,开膛破腹,烧水拔毛,没一会儿的功夫就将那只鸡收拾完,架在火上开始烤。她的手法利落极了,荀谌在军中也没见过做起事来比她更利落的男子,因此盯着看了半天,不觉就出神了。

她既然有这样足以射杀野鸡的箭术,自然也能保护自己,怪不得可以孤身住在荒野之中,但这并非长久之计,她……

少女抬起头,“先生饿了?”

荀谌的脸一下子又烧起来了,他总不能对她说,他刚刚想的不是自己,而是她。

朝食是鱼汤、烤鸡、麦饼。麦饼入口粗粝,难以下咽,荀谌吃得不动声色,是因为他有这样的好耐力,随军出征时再差的饭食也能与兵士同甘苦。但少女吃起粗麦饼没半分勉强,他决然不信这女孩儿与他一般,也有这样的好耐力……怕是已经习惯吃这样粗糙的饭食,因此察觉不到辛苦了。

她有恩于他,又令他倾慕若此,荀谌想,他尚未婚娶,岂不是正好?

这样的念头在心底升起之后,刚开始被他斥为荒谬,但很快他就找到了许多说服自己的理由。

他已二十出头,自然曾在家乡订过亲,只是颍川遭难,再回去时只见断壁残垣,青草白骨,因而荀谌的新婚事便成了一个小小的麻烦,蹉跎至今。

冀州多名士,亦有许多世家愿与荀氏结亲,他应了这个,便是拒了那个,袁绍麾下派系林立,娶一名冀州世家女总归有许多麻烦。而她出身不高,无妆奁,亦非殊色,因此他可以声称是为了报恩而娶她,不仅堵了那许多人的嘴,更是一桩美谈。

至于少女会不会拒绝他……

荀谌对自己的姿容气度皆有自信,除非她已有心上人,否则无论如何他也想不到她拒绝他的理由。

因此在她递给他一碗汤时,他伸手接过,却没有立刻喝下,而是试探着问了她这样的问题。

她在这里等什么人吗?

她还有什么亲人吗?

这附近还有什么人家与这里来往吗?

在她一一否认之后,荀谌觉得,他可以问出那个问题了。

陆悬鱼手里拎着一只鸡腿,有点发愣地盯着这个男人看。

他不仅长得美,而且不同于昨晚只穿一身里衣的窘迫,现在高冠博带,佩剑着履的模样的确更添了一种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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