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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杀过狼的!”

沈文戈道:“你叫海日吗?真是好听的名字。”

海日重重哼了一声,活泼地驱赶着羊群往部落里赶。

像是故意的,海日的马骑得飞快,可大家全都跟上了,就连蒋少卿都出乎大家意料之外,骑了一手好马术。

到了部落,海日先赶着羊冲了进去,他们则停在外围打量着。

蔡奴道:“看规模千人左右,是个不小的部落。”

王玄瑰颔首,铁鞭已经握上,不消片刻,海日就带着自己的阿爸,和阿爸的兄弟们出来了。

原来海日是部落主的女儿,怪不得养出如此天真的性情。

部落主名叫贝巴德,身材魁梧,脖子上戴着狼牙项链,打量了一圈众人,将目光定在了王玄瑰的身上,竟是直接看出谁是主事人了。

王玄瑰下马拱手,看向沈文戈,沈文戈立马上前将刚才跟海日说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她拿出金镯子,示意他看他们的诚意,又道:“我们商队人数众多,需要一百水袋、两石的粮食,以及三百身衣裳,或者皮毛也行。”

“那这个镯子可不够!”

贝巴德让自家兄弟先别插嘴,沈文戈当即点头,“当然,这只是定金。”

她又拿出另一只镶着各色宝石的金镯放在手上,“加上这支。”

这个镯子一出,果然让他们动摇了,陶梁的金镯可以在逻耶换上十只羊,这上面还带宝石,肯定能换更多。

但三百人份的东西可不少,贝巴德没先应下,问道:“你们拿了粮食之后打算去哪里?”

三百人的队伍,对他们部落来说可是个不小的威胁。

王玄瑰能听懂吐蕃语,开口道:“跟他们说,我们要前往吐蕃王城逻耶,不会在此过多停留,请他们放心,并向他们请教路线。”

不待沈文戈翻译,贝巴德竟然直接用吐蕃话跟王玄瑰交流了起来,海日掐腰,骄傲道:“我阿爸可是会说陶梁语的!”

如此两人一个听得懂吐蕃语,一个听得懂陶梁话,就这么你说你的话,我说我的话,毫无障碍交流起来。

要不是沈文戈吐蕃语水平到家,准会被两人搞蒙,且看贝巴德身旁的兄弟们和海日,听得两眼懵圈就知道了。

两人确定好要交换的东西,贝巴德又提醒一句,“这里夜晚有狼,你们要多加小心。”

王玄瑰抬手扶额,作夜便听见了狼嚎声,倒是没料到,越走离狼还越近了,他偏头看了一眼沈文戈,还有身旁的蒋少卿,说了个不情之请。

“可否让我们在你们部落借住几晚?我让他们睡在最外围的地方,要是同意便再给一只金镯。”

他拿出自己的路引用以证明无害。

贝巴德犹豫,和他的几个兄弟凑到一起商议,一只金镯不光可以换羊羔,还可以换盐,三百人虽多,可他们部落男子也不差,他们可以晚上不睡觉,看着他们。

但是住一晚、两晚还行,住久了可不成。

他们每年这个时候也会派人前往逻耶交换些过冬的东西,不如就和他们一路,三百个男儿再弱也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一方保护安全,一方引路,两全其美。

贝巴德当即将这个提议说了出来,王玄瑰拱手,但这价钱,定要再涨的,他们不能平白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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