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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这新鲜得来的传位诏书给了姜帅,“北境军在突厥境驻扎多日了,连日来定是暗中交锋不断,如今,可重开突厥王庭,再进一步了。”

兰时走一步,能想十步,将余下打算一一说了,也并未避开肖夙。

杜家之后,应当明辨是非。

姜帅细看了传位诏书,忍不住叹道:“咱们家小先锋这一路,当真是如有神助。”

兰时心底一痛,哪里是神助,是有人舍身成神罢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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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准备 ◇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兰时领着肖夙, 贴着五郎坐,同五郎一起烤火。

兰时剥了颗栗子放到五郎掌心, “五哥你瞧这孩子根骨如何?不然你收他为徒, 教他些防身的本领。”

“傻!”五郎接了贿赂,一指头敲在兰时头上,“那太子都肯给他赐姓, 你带着他去寻太子, 便是没有杜太傅这层关系,只这人是你领过去的, 他就没有不应的。”

太子殿下,一颗心两面都写着姜兰时,若是兰时是个昏聩的, 只怕太子殿下能做出烽火戏诸侯只为兰时一笑的举动来。

兰时琢磨五郎提的法子倒也行,将这孩子养得亲君会更好,无论何时都与天家一心,才能不惧流言蜚语和朝堂倾轧。

不过有件事,还是可以让自家两位兄长知道,兰时冲肖夙点了点自己的颈下, 小狼崽聪明地很, 自觉地将那玉佩从衣领里拽出来,兰时看着那佩玉,忍泪笑道:“十二哥说,七哥曾经倾慕过一女子,至死没能说出口,他也没机会知道, 他倾慕之人, 也相思多年, 现在大愿得成,寻他去了。”

如今想来,安知曾经想修篱种菊的七哥,不是为了去配那能封王拜相的杜家女管仲。

七哥的字迹从习字那天起就圆圆的,刻在那玉佩背面的承谌二字虽尽力飘逸,从姜帅和五郎的位置远远看去,还是圆圆的。

姜帅只看了一眼,便移开目光,不忍再看。

“他若想留在北境,便随他,北境军还是能护住个孩子的。”

与姜家子有旧,这五个字,能让姜帅护他一世。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进帐来一直扯着兰时衣角装乖的肖夙,拽着兰时的衣角往前跨出一步。

很认真地自行决定去留,“我知道我要当突厥王,阿妈说异姓王就是要住在大凉都城里过一生的。”

杜蘅送给大凉的最后一份礼物,是突厥必须要面对的末日。

五郎这才把目光从玉佩上移开,落到这卷毛小狼崽身上。

“此子前途无量。”年纪虽小,往后也必定差不了。

兰时深以为然,“杜蘅姐姐拿毕生所学养出来的孩子,就该是突厥的克星,引着突厥消磨斗志,安于臣服。”

“这事宜早不宜迟,眼瞧着都过年了,太子殿下得回宫去同陛下一起受百官朝拜才是正经。”太子殿下的战场,在朝内,不在北地。

兰时站起身来,握住肖夙的手,“我带他去好好洗洗,兄长们,突厥易主的消息可得在三日内传遍突厥,不对!”

兰时反应了下,寻思反正都到这一步了,干脆闹个大的算了。

“最好传遍四境,这消息自己长着腿跑到大凉境内,,到陛下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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