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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循着记忆,来到一所小学前, 又申请到旁听资格, 坐在教室后面, 看着学生们朝气蓬勃的脸。

老师在上首拿出语文书,对学生们说:“翻到第十四课, 昨天是圣火节, 我们正好学到这一课《白马山小壮士》。”

课程是特意安排好, 让它能正好排在圣火节后一天自然不必说, 学生们在认真听, 陆宰也在认真听, 早就出社会的成年人坐得比学生还笔直端正, 惹来老师好几次侧目。

甚至在老师要求诵读课文时,他也在诵读。

“南宋建炎元年秋, 金兵肆虐滑州, 当时有一十六少年……”

这篇课文用大白话将一个十六岁少年以自身引诱金兵入山谷, 将自己和二十三名金兵一起烧死在白马山中的事迹讲得一清二楚。

念完课文后,老师提问:“同学们读完之后,有什么感想?”

学生们便踊跃举手。

让陆宰不禁会心一笑,想起自己那务观孩儿小时候,也是这样高高举起手,恨不得夫子每堂课都点他回答。

这些九岁十岁的孩子也说不出来大道理,大感想,便用稚嫩的童声说——

“我妈妈说,这个小哥哥是英雄!”

“他一点也不害怕,可能死得很高兴!”

“他一个人打死了二十三个人,他好厉害!”

“我觉得他会很疼吧,他被烧得好黑,我之前把手伸到煤气灶上,可疼了!”

“我……”

陆宰听着听着,便是鼻子一酸。

他很想说,主公让人把这件事记下来时,说过此人是他们同伴。

这个十六岁少年确实不害怕,也确实很高兴——甚至很得意,而主公们也不难过,他们用他们一贯的通透乐观,笑着说:“崽崽,你快来看啊!看我这写得他俊不俊!是不是特别英雄,我可是耗尽洪荒之力,把他的高光打得特别帅呢!”

可再英雄的人,也没办法从焦尸变成人了。

他那时……一定特别疼吧。

*

无名氏者,白马山中少年,有计略,见山河破碎,贼寇舞爪,诱入山谷共焚。卒之,方十六。

——《革书》.卷四十五.无名氏列卷.第十九

*

陆宰在小学里旁听了三天,没去找新工作。

——幸好原身的银行卡还撑得住。

他还收养了一只野猫,这野生狸奴长得太像当初主公送他的那只了,陆宰实在忍不住将猫拐带回家。

有他一口米吃,就有猫一团饭吃。

他一个古代人,自然不会懂什么现代养猫,说要给猫绝育,要封窗,便按照自己以前养猫的习惯散养着,猫就经常白天跑出去,晚上跑回来,陆宰一摸肚子,嚯,圆滚的!

也不知是去哪家骗吃骗喝了。

陆宰便调笑着弹弹它耳朵尖:“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没办法让你过上好日子,你自己能去找个好出路,也是美事。”

狸奴茫然地“咪呜”一声,圆滚滚的眼睛茫然地看着陆宰。

这两脚兽在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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