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7(1 / 2)
重点却不在这里。
他打量着叶司盛,心中忽然警铃大作,担忧地皱起眉头。
这个家伙,长得帅,有钱,品味还这么好,拥有这么多限量手办,重点是——他年轻啊!
现在女孩子不都喜欢什么小奶狗小狼狗的?
糟了,他老爸跟他比起来,完全没有优势啊!
第54章
谢珩好想冲出去,挡在陆溪和那家伙中间,免得叶司盛老给陆女士放电,万一电着电着,擦出火花了咋办?
但又一时好奇心发作,想知道到底怎么回事。
他整张脸都皱起来,心里无比焦灼。
陆溪:“……什么意思?”她说着,疑惑地皱起眉头,打量一眼叶司盛,“叶总你今年贵庚?”
难道他只是看着年轻,实际上奔四了?
不然完全说不通啊。
叶司盛先是微微一怔,反应过来,忍不住笑了笑,说:“我三十,十二月五号就三一了。”
躲在门后偷听的小少爷呲了呲牙。
这男人真是个心机狗,回答问题居然还夹带私货,她问他生日了吗?好绿茶啊!
完美的外在条件,加上如此的心机,谢珩感到十分紧迫的危机感。
陆溪完全没留意这个细节,她算了一下,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也就是说,十六年前你也才十四岁,初中生……叶总,你是不是在逗我呢?”
初中生也会早恋,这她知道,她以前读初中的时候,已经有不少男女生私下早恋,也有许多男孩子,会死乞白赖给她告白,想要送她回家。
但那都在同龄人之间,没听说谁暗恋比自己大很多的,听起来都匪夷所思。
而且,她是真的不认识他啊。
叶司盛看了一眼陆溪。
她似乎对她的事情很清楚。
斟酌了片刻,叶司盛低声说:“我认识她的时候我才十二岁,在她家里,我是陆子言的同学。”
他停顿了一下,语气变得有些微妙:“你还记得吗?”
陆溪眼中的疑惑只持续了不到三秒,她想起来了。
然后更加沉默。
她没开口,只是看一眼叶司盛,试图把他跟她记忆里那个可爱又绅士的小男孩联系起来,似乎真是他。
但记忆真的太久远了,他要是不提,陆溪绝对想不起来。
谁会记得一个只说过一次话的小孩子呢?
要是没记错,陆溪当时在上大学,大二或者大三,她那时候自己在学校外租了房子,只有节假日才会叔叔那里。
那天应该是中秋假期,她回家吃饭,恰好堂弟带了同学来家里玩。
陆溪从房间画设计稿,画完带上她的东西准备去学校,却在下楼时跟一个抱着球的小男生撞到,设计稿散落一地。
那男生很是礼貌,立刻丢了球,给她捡东西,还跟她说姐姐对不起。
陆溪那时候不喜欢小孩,尤其是弟弟的同学,一个个都很吵闹,在家里蹦来蹦去摔摔打打,偏偏那不是她的家,她再反感也只能忍着,尽量不回去。
像这样模样秀气,还会叫姐姐的乖小孩,陆溪那点不耐烦通通没了,忍不住摸了摸小男孩的脑袋。
等他把东西全捡起来,整理好还给陆溪,他好奇地看着最上面的设计稿问她:“姐姐,这是你画的吗?”
陆溪看一眼那张婚纱,她点点头,笑着说:“以后姐姐要穿这个结婚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