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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左耳,连着后颈皮肤都触电似的麻了一下,不由自主地微微张口,“……好。”

她以前不觉得“夫人”这个称呼有什么,现在感觉,好像还挺苏的。

没“太太”那么正式,直接叫老婆吧,又有点太肉麻,而“夫人”听起来感觉内敛又克制,还有一种很特别的亲密感。

陆溪回过神,摸了摸耳朵,挂电话以后就去衣帽间给谢以朝挑衣服。

还真是新奇。

她约会那么多次,满意不满意的都很多,还从没试过给约会对象选穿搭。

讲真,要是其他男人,陆溪肯定会以为这是对方在撩她,故意想用这种方式讨她喜欢,和她拉近距离。

给异性选衣服穿,还是在约会的时候,这种行为就够暧昧了。

要是换了其他男人,她也不会答应。

不过谢以朝这么拜托她,她也不会觉得他别有目的,就是穿得太正式,想换一套更适合约会的,自己又懒得选,干脆交给懂穿搭的老婆来。

这叫合理利用资源,还一举两得,很符合他资本家的人设。

陆溪暗搓搓这么想着,可还是开心。

约会,开心。

终于实现了谢以朝版奇X暖暖换装小游戏的梦想!陆溪在刚结婚那阵,就很想带他去逛街,直奔她喜欢的男装店,一口气给挑出个十件八件的,让他通通去试一遍给她看。

谢以朝是太优秀的衣服架子,一米的个子,宽肩窄腰,大长腿,还有比肩超模的高冷气质和俊美面孔。

这身材和脸蛋,不拿来霍霍太可惜了不是?

不过当年她跟谢以朝不熟,加上他太忙,不可能有时间陪她去逛街,何况他每天穿正装也很养眼。

她早已经放弃的梦想,没想到今天就能实现,还是他主动提起的。

不到三分钟,陆溪就为他挑出来一套衣服。

从头到脚,衬衣,马甲,……再到裤子,包括领带,腕表这些配饰也没落下,大面积的深色,从里到外按照视觉效果搭建起层次感,低调不张扬,但贵气十足,最后再选了一件巴尔玛肯风衣。

这套穿搭,陆溪很是用了点心思。

考虑到模特本人是个审美保守朴素的直男,穿衣服只讲求实用性,第一次还是别上猛药,得让他本人能接受,这样才有第二次合作,循序渐进嘛。

而且他的衣服太少,可选择性也不多,还不够她发挥的。

还好他的衣服全是大牌设计,风格虽然正式,但每件都不失美感,把他平时的西装扒下来,换上潇洒随性的风衣,风格就不大一样了。

给老谢安排好,陆溪也没忘了小谢。

她给他发了一条消息。

【晚上放学早点回来试衣服。】

谢以朝最早五点半才下班,她可不会那么早去他公司等着,今天没工作,而贵妇咸鱼的日常就是追剧。

看剧途中,帅气的腹黑男反派戴上细边金丝眼镜,帅气度爆表,禁欲又迷人,弹幕数量直接乘以10。

陆溪的小心脏猛地被击中。

好看!

她顾不上追剧了,换衣服出门,让司机送她到商场,亲自选了一副金丝眼镜。

还好谢以朝不近视,镜片不用配度数。

直到下午四点,陆溪才正式出发去公司,路上她还在想,待会儿要用什么理由说服他戴上眼镜。

可她到谢氏大楼门口,来接她的却不是李潇,而是林云,陆溪隔着车窗看见她便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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