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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信使刚到,儿臣便迫不及待送过来给父皇您看看了。儿臣以为,有红薯还有这玉米,是天佑我大顺,我大顺百姓再无粮食短缺之忧。”
玉米都已经种出来了,也不容皇帝不信。虽然就一两个,可这个东西,只要种出来,就一定会越来越多。
新的农作物能在大顺的土地上生根发芽,那对大顺朝来说也是好事一桩。有足够的粮食,百姓能丰衣足食,才能添加很多的人口,一个国家,人口才是发展的动力。
看来大顺朝盛世就快到了啊,可以,他已经垂垂老矣,将来的大顺江山就只能看后辈子孙了。身为皇帝,能守住祖宗的江山基业,做一代守成之君就已经不负祖宗所托,若是有子孙能延续创造繁华盛世,他也就能瞑目了。
“好!你们做得很好,这玉米种子既然你的人学会了种植方法,那么就交给你。福全你派个得力的人,也过去老四那边,主管这玉米种植,有什么事可以直接报给朕。等来年,朕要亲自看看一根玉米棒子能种出来多少。”
李晟与福全自然领命,福全见皇帝心情愉悦,与李晟交换了一个眼色,笑眯眯的道:“十四殿下南下养病之余,还是不忘国计民生,为陛下分忧,真是纯孝的典范啊。”
皇帝被他这番话说到心坎里了,点头笑道:“以前总觉得老十四是个长不大的,总任性使小孩子脾气,说要南下便铁了心南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现在看来,他长大了啊,能有这份心为朕分忧,朕心甚慰。”
李晟汗颜,让老十四南下养病,还是他出得主意。皇帝当时不同意,劝他多想想,在家千日好,出门时时难。要说天下良医不说全部,七八成都归拢进了太医院,又有各种珍贵药材养着,哪里需要南下养病的?然而,老十四不肯改变主意,这才让皇帝点头应下的。
皇帝只是玩笑着抱怨了一句,并没有责怪的意思。其实老十四的选择算是没有错,他的病真被治好了,之前还上书,说是添了一对双胎子,等明年身体完全养好了,孩子大些就回京来。他听到这个消息时,确实是意外之喜,老十四能好起来,还有了子嗣,做父亲的当然替他高兴。
李晟趁机也玩笑道:“父皇是小看了十四弟,若是十四弟长不大不懂事,又怎么会娶亲生子?说起来,他娶林小哥,也是天赐良缘,谁能想到千里迢迢也能相遇,可不就应了那一句话,千里姻缘一线牵?”
“林小哥?”皇帝听出什么来,“你是说老十四娶的是个哥儿,还是种出红薯玉米来的那个林小哥?”
李晟佯作惊讶的样子,“父皇您竟不知吗?儿臣以为老十四已经给父皇说过的。”
皇帝黑脸,他从何而知?之前老四进献红薯之时也没说这个林小哥就是老十四纳的人啊。而老十四每次来信也没多提,他还以为老十四纳了个小家碧玉,不愿提及此人身份,却原来是个哥儿,还是林小哥。
“儿臣也是上次南下才知道的,按理说哥儿不易有孕,可偏偏林小哥竟给老十四生了一对双胎。眉眼像极了老十四,老十四真是宝贝到了骨子里。”
听到李晟提到了他从未见过面的皇孙,皇帝脸上浮起笑容来。林小哥好歹也是对朝廷有功之人,之前因为红薯之事,他就赏赐了不少东西。可他也知道,那点赏赐,对于红薯在华阳之地立下功劳那是完全不对等的。如果没有红薯的面世,华阳之地只怕会因为旱灾饿殍遍野,对大顺朝来说其损失是不可估量的,这一切都是林小哥之功。
如今林小哥又种出来海外来的新农作物玉米,虽然还不知道玉米将来真正的影响。可他心中明白,红薯玉米的出现能让大顺朝少走不少的弯路,能尽快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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