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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

宁秋砚脚步一滞,浑身发毛,手心已经冒出了冷汗。

原本笑着说话的女人看到他,却忽然表情大变,匆匆拉着男伴走了。

一路往里走,终于进入了俱乐部内部。

人们欢声笑语,喝酒、抽烟,随着音乐扭动身体,乍一看和酒吧区别不大,但在这里宁秋砚又发现了两名血族,人类更多。

烟雾缭绕,皮肤苍白的夜行生物隐没在人群中。

化为酒保、侍应生。

这里是血族的地盘,也是给堕落人类提供的温床。

若不是亲眼看到,宁秋砚很难想象血族离人类的生活这么近,也不敢去想象在偌大的溯京有多少个这样的地方。

这一次不比山茶花之夜,他的身边没有关珩。

少年穿着牛角扣大衣,搭着厚围巾,还有时下流行的德训鞋,柔顺的黑发剪得很利落,像误入其中的迷路者。

唯有镶在白皙耳郭的两颗红宝石像被咬后留下的伤痕,引人注目。

他在人潮中穿行,所到之处皆是畅通无阻,甚至有血族在看到他后,明显做出退后的举动,似乎比他更不想有所接触。

关珩说,“不用怕”。

因为这些血族都认得宁秋砚。

或者说,他们认识宁秋砚的耳钉,认识那是属于关珩的标识。

宁秋砚找了个人询问荣奇在哪里,那人没有端着酒杯,身上也没有酒气,却好像醉了,支支吾吾地指了条路,通往楼上的包间。

宁秋砚近距离看到那人的瞳孔,是放大的状态,明显处于兴奋中。电光石火间,他明白了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心生退意。

可是他得带走荣奇。

也不能辜负从关珩手中拿到的机会,白白地做一回懦夫。

虽然他明白关珩不会嘲笑他。

来到二楼包间,宁秋砚终于见到了人事不省的荣奇。

包间里的灯光比楼下要亮一点,除了荣奇,沙发上还有另一个人在,不过宁秋砚没能分出注意力,第一时间就来到荣奇身边,大声喊他的名字。

一个寒假不见,荣奇变了很多。

人可以用暴瘦来形容,双颊几乎凹下去,眼底是深深的黑眼圈,嘴唇干裂。昏迷着,整个人都在剧烈地颤抖,看上去十分痛苦。

“荣奇!”宁秋砚拍拍他的脸,“荣奇!”

“放心,晚一点就会醒的。”沙发上另外那人说,“现在只是撑不住,睡着了。”

宁秋砚抬头,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长长的黑发,同样黑色的大氅,再往上,便是一张年轻温和的、微笑着的脸:“你好,又见面了。”

宁秋砚警觉,这是一名血族。

他似乎在哪里见过对方。

“你不记得了?”对方说,“上次在电梯口,我和琼斯先生一起。”

宁秋砚回想当时的场景,好像的确是有这么一回事。

只不过那时候他的注意力都放在瓦格纳·琼斯身上,没有太关注周围的人。

不知道做什么反应,宁秋砚便对对方点了点头,继续叫荣奇。

有些敷衍,符合有主人的小狗狗形象。

“应该明天才会醒。”那人神态自若,竟继续对宁秋砚说道,“就是因为现在叫不醒,所以我才用他的手机给朋友打电话,没想到第一个未接电话拨过去,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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