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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给钱,什么都好说。
于是便扯了个笑,小心翼翼地说着,“那什么,我这老胳膊老腿大冷天地赶来,你也不能叫我白跑一趟不是。”一面露出个市侩的笑容,没有扶着拐杖那只手,拇指食指不断地磨搓着。
意思是再明显不过了。
可是明玥却露出一个冷笑,“你们当年将相公和杜家那孩子调换了,可是晓得这要是闹到官府去,是什么结果?”
杜老头家的下场历历在目,杜来姐一下就吓着了,身伛偻的身子哆嗦了两下,“是我那嫂子,你知道她是个怎么狠毒的人,我要是不听她的,她就要将我嫁个村里的傻子。你是晓得的,那村子里我这也没爹娘的,兄嫂如父母,我怎么反抗得了?我也是迫不得已的啊!”
她说得好生可怜,可是那个明玥留给自己的记忆里,杜来姐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所以她自然是不信,更何况就算是真这样,她这么多年为什么从未和沈煜提起身世之事?便是到了如今,还妄想自己拿银子来换消息。
家里现在是不缺银子,她可以随手送给迟若华那么多金银细软,也可以大方替李烬的面子添上聘礼。
但这不代表她手里的银子是那么容易拿走的。
拿走的人,得有那个本事,有那个投资价值。
她与李烬和迟若华,是投资。尤其是给迟若华那一份,连带着无声无息让卢夫人卢大人脸上有光。
姑娘出嫁之前,总是要叫那添喜钱的夫人娘子们来看她的嫁妆,沾喜气儿。
自己那些金银细软是俗物不假,可是这世间人,忙忙碌碌的,不就是为了那点俗物么?
但给眼前这杜来姐,那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没准她得了一回甜头,以后隔三差五跑杂货铺或是商行里去撒泼。
反正自己清楚她的性子,自然是不可能纵容姑息。
所以很冷漠地看了她一眼,“送你去吃牢饭,让衙门的老爷们替我问,或者你现在直接告诉我,两条路你任由选一个,也不要说我不近人情。”
杜来姐听到她这话,一下就怕了,但也摸不准明玥是不是吓唬她的?还是想试探一二,一副随便你的摆烂样子,“反正我光脚不怕穿鞋的,我都这样子了,进不进大牢也无所谓,家里儿孙不成器,也不指望他们是读书料子。”
“好啊,那就去呗,不过进大牢之前,可还要先经过那夹子上手。”明玥说着,起身缓缓朝她走过来,一双美目落到杜来姐那双已经干枯,但却没有什么伤痕的手上。“不过也无妨,你如今也不靠这双手,夹断了就断了呗。”
杜来姐最看重这双手,她前半辈子就是靠这双手吃饭的,绣活不说是有孟嬷嬷的多少,但的确是出巧。也正是如此,当年凭着这双手给小姐们绣鞋面,嘴巴又会说,得了不少好处呢。
所以她骨子里其实是最真爱这双手的,哪怕如今已经老了,叫生活折磨得变了形,但听到明玥说要夹手,她还是下意识地恐惧了。“你,你怎么这样歹毒?当初真不应该让杜家同意你进村子,叫你在那镇上,让人砸死算了!”
“你说这些话,除了激怒我多受皮肉之苦以外,又有什么用呢?”她也不是以前个明玥,自然不会因为这些无关紧要的话恼怒害怕。
而来带着冷意的口气,反而吓得杜来姐一下哐当一声跌坐在地上,捂着脸大哭起来,“我命苦啊!那都是我那天杀的嫂子起了歹心,真的和我无关,我就晓得那位夫人是要往上京去找她男人,可是老爷不让我们知晓,我们也不知道她到底是谁家的夫人。”
“不知道是谁家的夫人,便敢斗胆把孩子换了,就不怕他家吃了官司或是皇罪吗?”明玥皱着眉头,觉得这杜来姐不可能就这样容易妥协的。
果然,她这话一说出口,扯着脖子干嚎的杜来姐愣了一下,见明玥不信,只得又道:“她穿着华贵,你想那堂堂的州府老爷待她又恭敬,一看就不是寻常人家的,我们便想,就算是瘦死的骆驼也是比马大的,老四换过去,怎么也比在乡下吃糠咽菜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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