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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他的奇怪让人看不透他究竟是迟钝,还是思路异于常人。他总像是在发呆,或像是在思考一些事。于旁人困难的问题于他而言并非需要长时间思索的难题,相反,一些毫无意义的、常人易于做出的选择,往往占据了他大部分的思考空间,且让他觉得举步维艰。

不过很少有人意识到后面这一点。

“……”背书包的男孩于是不说话了。

“广告有什么好看的。走了,你打算到哪里去?回家?”顾若朝选择主动开口,早就习惯了自己这个朋友的迟钝。

沈终说:“我不知道。我每个周末都在少年班的。”

沈终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来少年宫的原因只有一个——他的叔叔婶婶打算以此向他离婚的父母交一张“已经尽心培养”的答卷,并不太喜欢让他回家打扰他们一家的天伦之乐。

他知道其深层原因是婶婶很不喜欢他的母亲。

婶婶与他母亲之间的争斗从大学开始,在分别与两兄弟结婚后达到高.潮。两个女人的争斗发生在柴米油盐与阳春白雪之间,各自使用的武器是刷刷抒写诗歌的钢笔与嚓嚓剁开丝瓜的菜刀。

在那些两个家庭因买不起房而共住一套房屋的岁月里,婶婶在厨房里用热腾腾的砂锅鸡汤吹响号角,沈终的母亲则在房间里,用来自出版社的一封封邮件叮咚来彰显高贵。

她们的战争在在沈终母亲与其父亲离婚出国后画上了短暂的休止符。休止符不代表结束,被寄养(扔)在他们家中的沈终就是这首歌曲的“余音绕梁”。

沈终的母亲在离婚一个月后便将自己拥有抚养权的孩子扔回前夫家里,出走国外。她的前夫则在第二个月给自己的弟弟扔下一封信,追随妻子而去。

婶婶于是随着丈夫忍气吞声地接下了这份不属于她的责任,并不止一次地在沈终面前酸溜溜地表示,你的父母就像小说的男女主角一样潇洒。

“有些人的人生就是要比别人精彩些……两个人心情不好,就可以离婚、出国,却把自己的孩子扔在国内。真当自己是小说主角罗密欧与朱丽叶了?”她像个将军一样铿锵有力地剁着冻鸡,表情像面临绝境的斯巴达三百勇士一般咬牙切齿,“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还不是因为有些人就是贱啊?别人离了婚爽了跑去西方罗曼,对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那些贱人还要留在国内帮她养孩子。你说,贱不贱?”

沈终倒不觉得有什么。或许是因为他天生情感比较“单薄”,或许是因为他长年累月都在发呆。婶婶在厨房里关上门和小姐妹打电话喷人时唾沫横飞,晚了却将炖好的鸡汤端到桌上。汤锅里两只腿,一只属于她的儿子。她在她的丈夫夹起另一只鸡腿时用筷子用力敲他的手腕,瞪着他,直到他缩缩脖子、把鸡腿夹进沈终的碗里。

沈终的家庭存在于每月返回国内的几通电话中。他婶婶的家庭则存在于阳台上生机盎然的绿植、饭桌上热腾腾的鸡汤、与吵闹却拥挤的房子里。他知道这座骄傲的学区房并不属于他,可这不妨碍他觉得这栋房子里的灯光很好。

他也想要拥有这样一座房子。

也不妨碍他觉得自己理应在每个周末出门,为这个家庭减负。

比如今天。叔叔婶婶不会记得国庆期间少年宫休假,但沈终会记得每个周六周日,这是他应当出门减负的时候。

“……算了,难得的周六!你不想和我出去逛逛吗?好不容易没课了。”顾若朝又笑了,“反正你家里没人,我家里也没人。我们出去玩吧!”

他兴致勃勃地向沈终提出邀约,并没有获得对方的拒绝。两人影子中昆虫争斗不停,而他抓着对方的手臂,笑闹着要离开。临走前有看门大爷路过此处,看见两人动静,对顾若朝道:“小朝,你奥赛华赛又考第一啊?”

“哦,又是第一啊。”

顾若朝只看了那张被张贴出来的红纸一眼。于旁人而言显赫的荣耀于他而言却是全不在意。他摆了摆手,笑闹着走了。

李老头的声音还在他后面不甘不愿地响着:“你这孩子的成绩怎么那么好?所有兴趣班你都参加,门门功课都是第一,什么时候让我孙子来向你请教一下学习技巧……”

绿色昆虫在这一刻完成了捕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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