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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仔来拍,通稿就是婚姻关系和谐稳固,高岭之花为爱下凡。

但就像向蝶说的,被不被狗仔拍是另一码事,至少私下出门不能太招摇,免得引起交通堵塞。

于是他们还是挑了不那么冷的一天,选在夜里出门,凌晨一点,去余煦以前上学的地方看看。

余昧常年开演唱会,作息紊乱惯了,生物钟也不太固定,白天起的晚,这个点也还不觉得困,倒是余煦一向是学生的生物钟,到了半夜就有些熬不住,临出门前打了好几个哈欠。

“要不还是算了,”余昧看他困成这样,就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失笑道,“睡醒了再去也没事,又不急,还要在这边待一段时间呢。”

余煦就走过来抱住他,像半夜睡迷糊了翻身抱住一只玩偶,还用脸蹭蹭他肩窝,语气有些黏,撒娇似的:“没事,在车上眯一会儿就不困了,我不用睡太久的。”

事实证明他也没说谎,在副驾迷迷糊糊地打了个盹,等车开到目的地,他就又恢复平时那副精力充沛的模样了——也不知道是太兴奋,还是单纯的年轻人精力旺盛,反正余昧一个每天睡醒都要开机半天的人,是不太能理解的。

先去的是余煦上过的小学。

准确来说,他只在这里读了三年,毕业之后又去了一条马路之隔的学校读初中,高中离这里也没多远,两站公交的距离。

四舍五入下来,十年里他的活动范围也只有这么大,小城市里一眼能望尽的区域,读的学校既不特殊也不拔尖,算是挺典型的“小镇做题家”。

和别人不同的就是那个时候他没有监护人,只能一个人住,——一开始余昧想过请保姆来照顾他,但被他拒绝了,说是不习惯和陌生人一起住,自己也能照顾好自己。

“其实那个时候……毕竟才那么点儿大,也不会照顾自己,都是嘴硬说说的,”当事人看着比记忆中缩小不少的校门,笑了笑,坦白道,“光是学做饭就花了很长时间,只是照着食谱做、把东西弄熟当然很简单,但要好吃就不容易了,幸好午饭能在学校里吃,早上就在早点摊买一点儿,负责一顿晚饭就好了。”

“那怎么不肯让别人来照顾你,请个钟点工来帮你做饭也好,十岁出头的小朋友,要人照顾也是很正常的事,又不丢人。”

其实和自尊心没什么关系,他只是在孤儿院待过,被所谓的“照顾”弄得留下阴影,也不敢再吃别人端来的饭菜。

但这种事就没必要和余昧提了——他看了一眼一片漆黑的学校,又想起那个时候懵懵懂懂的,也不知道余昧是谁,只是觉得这个大哥哥长得很好看,明明比他大很多,却还是有种单薄的脆弱感,让人很想赶紧长大,能快点保护他。

现在他好像能做到了——也许还不完全能,但至少离那一天越来越近了。

“那边是初中,面积会大一点,但人还是那么一波人,很多小学的时候见过的面孔,上了初中也还会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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