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116(2 / 2)

加入书签

三天之后比赛结束,两个人如约一起回了N市。

毕竟算是出道的地方,余昧在那边也有住处,但他们是来旅游的,几年没住过人的地方收拾起来太麻烦,他们索性像游客一样,短租了一套沿海的小别墅,民宿老板挺贴心地配了车,供他们出行。

走之前向蝶给他打了个电话,千叮咛万嘱咐地让他出门记得戴好墨镜口罩鸭舌帽那三件套,别穿得太招摇,最好用围巾把脸裹得严严实实。

倒不是怕他暴露和余煦一起出游的事,光明正大地公开结婚,过年了私底下出门去旅行也很正常,只是担心这么个到处都拥挤的时候,以他的人气再露一露脸,会把当地堵得水泄不通,出什么事故。

他只能再三保证自己白天不会出门,至少不去人多的公共场合,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再说。

于是叮咛的主题又转移到“晚上出门注意保暖别冻感冒”上,颇有些一发不可收拾的意思,他又不能挂断,只能把手机放到一旁,一边喂猫一边听。

但向蝶作为经纪人兼助理,倒是破天荒地没跟来,坚持的理由也很简单:不想当电灯泡。

“我相信你家那位能照顾好你,”挂断电话之前,向蝶意味深长地补了一句,“反正他肯定也不希望我去。”

其实直到这一秒,余昧才有了一点“要和余煦单独出门旅游”的实感——或者再说得直白些,是出去玩。

这样的活动在他前半生里不能说没有,但是少之又少,而且永远有摄像头跟着,拍他所谓的私下活动,像这样完全属于自己、没有任何约束和计划的出行,还是第一次。

艺人总是身不由己,何况他的情况更特殊些,踏进娱乐圈前被圈养在孤儿院,吃饱穿暖都是问题。

后来被接出去,又很快踏进另一种圈养里,整个青春期都是在娱乐圈里度过的,没什么机会接触所谓的自由,也就因此变得麻木,不会对此有什么不满。

——直到几个月前,他开始和余煦朝夕相处,大概因为渐渐有了明确的喜恶,才开始生出一点属于人的、对自由的需求来。

所以才回不去,尝过了自由的滋味,他就不可能再甘愿回到那个圈子里、继续身不由己地熬上几十年了。

这次回N市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他自己无所谓去哪里,余煦也只提过一句“想回之前的孤儿院看看”。

后来那所孤儿院被他收购,里面的孩子和工作人员都知道他,如果真的走进去,大概会引起不小的风波,也只能挑个晚上的时间过去,在门外看看,都用不了几个小时。

但除此之外就没有其他活动了,总不能只是换个地方看海,连门都不出。

收拾行李的时候他问起这件事,才发现余煦似乎做过功课,并不像他一样随口一提、毫无准备。

“嗯……想带你回我上学的地方看看,小学、初中、高中,还有一些我常去的地方,图书馆之类的——你之前不是说,对我的高中时期很感兴趣嘛,”余煦一边往行李箱里装叠好的衣服,一边笑着道,“还有就是一些旅游景点,像是如果你想去的话,我也查了出行路线之类的,不过冬天没什么特别好玩的。”

大概猫科动物对箱子都情有独钟,他收拾行李的过程中,小蘑一直在试着往行李箱里钻,可惜体型太大,装了一半行李的箱子已经容不下它。

余煦倒也没去赶它走,十分纵容地任它占据了半个箱子,装不进去的东西就暂时放在一旁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