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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每天很少能有单独待在琴房的时间,和以前休息日从早到晚的空白比起来,现在独处一个小时都算奢侈了——“罪魁祸首”当然是余煦。
其实在余昧原本的设想里,几个月来他们也算朝夕相处,情侣之间能做的事都做过,就算表白,之后的生活应该也不会有多少变化。
但他没想到之前余煦黏他的程度,居然还是刻意收敛过的结果——确定关系之后有了正当理由,某只小狗的黏人程度简直翻了几番。
名正言顺地讨吻,有事没事就过来抱抱他,控制欲也愈发明显,会不太熟练地学着帮他调弦,剪指甲之类的小事都要代劳。
还喜欢表白,抱着他的时候没头没尾地来一句,怎么办啊哥哥,我真的好喜欢你——眼里都是痴缠的爱意,看得他偶尔也会晃神,心跳就乱了几拍。
一开始他还有点儿不适应,后来发现自己也挺喜欢这种黏糊糊的新鲜关系,就也听之任之了。
像是现在他在琴房待了不到十分钟,余煦就借着送下午茶的理由挤进来,要帮他调一把吉他的弦。
要是放在几个月前,有人告诉他,以后他会愿意放别人进琴房,还毫无经验地乱动他的琴,他只会觉得对方在做梦。
但事实就是现在他不仅允许余煦进来分享他的私人空间,还不介意他碰自己价值六位数起步的琴。
不过余煦说想帮他调弦,也确实是认认真真在学,没有绝对音感,就对着手机上的调音软件拧弦钮,一点一点地试——动机就没那么纯粹了,想在心上人为数不多的兴趣上留下痕迹,大概只算他占有欲的一环。
“也不用那么小心,”余昧看着他只调音不说话,觉得不太习惯,就走到飘窗前,在他对面找了个位置坐下来,“琴弦没那么容易断的。”
房间里暖气很足,余煦只穿了件卫衣,为了方便操作,就随手把袖子卷了上去,还戴着眼镜,看起来像个高中生——闻言就乖乖点头,“嗯”了一声,手里的动作却还是很细致,又试了几次,才调准那根弦。
“好了,”他把吉他放到余昧腿上,眼睛亮晶晶地看向他,“哥,你试试。”
要是有尾巴,这时候都要晃上天了。
余昧配合地拨了两下弦:“嗯,挺好的,你学得很快。”
余煦原本也不是进来调吉他弦的,闻言就凑过去,伸手环住他的肩膀,撒娇似的轻声道:“那我想听你唱歌。”
“这么抱着我怎么弹?”余昧失笑,拍了拍他的手背,“只能选一样。”
余煦居然真的犹豫了一下,才不情不愿地松了手:“就听一首。”
“行啊,都随你,”余昧换了个适合架琴的姿势,“想听什么?”
这次余煦倒是毫不犹豫:“《桃》。”
这是Echo三周年的时候,余昧写的一首Solo曲,一开始的名字叫《逃》,个人风格很鲜明——因为太鲜明,“致郁”得厉害,公司怕被粉丝解读出什么来,就强行往正常的方向改,最后改得不伦不类,制作也就叫停了,换了另一首无功无过的曲子。
那段时间Echo已经很火了,但因为出道没几年,根基不稳,也没什么话语权,几乎什么工作都会接,也因为走红太快,一度被同行嫉妒抹黑。
那也是他为数不多的、明确感觉到自己快要撑不下去的一段时间,浑浑噩噩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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