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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今天起他要和朝思暮想的人住在同一所房子里,直线距离不过十几米,每天都能见面……
这个事实像一场过于完满的好梦,将他裹得心神亢奋又恍惚,耳朵滚烫心跳过速,像得了什么罕见病。
猫的生物钟昼伏夜出,倒是和他不谋而合,也不会理解他那些过分幸福的复杂心思,半天没等到他的动静便跳下沙发,不知从哪里叼出根逗猫棒丢在他脚边。
“现在不行,会吵到他的,”他连忙捂住逗猫棒上的铃铛,认认真真地小声跟猫商量,“换点别的,你喜欢梳毛吗?”
睡是睡不着了,他现在精神亢奋到能回头再参加一次高考。
作者有话说:
本文年下 余煦是攻 别站反哦
就是狗狗和妹妹的故事
第2章 小狗
带了一天的妆和发胶同想象中一样麻烦。
余昧站在洗漱台前,垂着眼睛用棉片卸妆——他不喜欢过多和人接触,成名之后还是亲自干这些事。
上午录歌下午拍海报,中途还抽空和合作已久的制作人吃了饭,连轴转的一天下来,他的精力其实有些透支,思绪也是放空的,懒倦地浮在空中,又不可避免地飘向某个名字。
余煦。
名字是他取的。
说来讽刺,当初他进娱乐圈时给自己取名只花了三秒,觉得这个音同“愚昧”的晦气字眼挺衬他被人蒙来拐去的前半生,却在给小孩取名时犹豫了一个通宵,第二天带着本快要翻烂的字典去接人,打算让对方自己选。
却在路上回想起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那个眼睛澄黑的小孩子站在孤儿院门口,离其他的小孩都很远,小手扒着锁死的铁门,眼里像有扑不灭的星火。
那是个连绵阴雨后久违的晴天,他遇见这么个干干净净的小孩子,站在从前他在这个黑心孤儿院里、一日一日长久伫立的位置。
于是他给这个孩子取名叫“余煦”,将他从孤儿院里带出来,资助他生活读书,将自己求而不得的完满生活都寄放在他的前途上。
那年余煦九岁,他十八岁。
他低下头,洗净脸上的卸妆水,然后走到浴缸旁,一如既往地拧了最热的水,滚烫地淋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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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也有工作,余昧像平时一样在闹钟响之前醒了,靠在床头缓了缓被噩梦折磨到疲倦的神经,对回笼觉敬谢不敏,索性起床洗漱去了。
下楼梯的时候他还刻意放轻了脚步,怕吵醒睡梦里的高中生——现在是准大学生了。
然而下了楼才发现余煦的房门根本没关,被子也叠得整整齐齐。
倒是厨房里传来些许异样的动静,掺着一句青年低声的警告:“好了好了,小蘑,你不能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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