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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娟点头答应:“行!”

谈完了事情,李春娟还格外殷勤的把人送出门。

而隔着一道墙壁的王樱一脸的冷硬。

李春娟虽然细心的关了门窗,但是王樱的听力在一段时间的灵泉水调养之后更加敏锐了,于是隔着墙壁,王樱把这位大伯母的所有盘算听了个彻底。

三十块就要把她给卖了,吃绝户的心真是够坚定。

王樱烦躁的踹了一脚板凳,碰上这样的一家人,也实在是倒霉。为了吃自己弟弟一家留下的绝户,简直是把她往火坑里推。

王樱盘算着自己手里的筹码,她有房子有钱,还有一个烈士子女的名头,只要她不愿意,那这婚就结不了。

但是……

王樱想到王永顺,这个大伯父远远比想象中更难对付。

自己拒绝了这一次,他肯定会安排下一次。

一次两次可以,三次四次,就少不了有人说闲话。五次六次下来,只怕大队上的人都要改变看法,说她挑剔,说她眼光高。

等到那个时候,王永顺给她挑个什么样的她都得接受。

王樱眯眯眼,这种时候,最好的就是她自己化被动为主动。

只要她先找到合适的人结婚,那大伯父一家也没办法拿婚事来做文章。

第13章

王樱是万万想不到,自己上辈子单身至死,这辈子居然要卡着岁数就给自己找老公。

想了一圈,王樱只能遗憾的表示,原主的记忆中压根没有什么高质量的男性可供选择。

大队上的有几个光棍,可是但凡能剩下来的,都是多少有点毛病,要么就是家里实在穷到不成样的。

这样的,王樱就是怎么着也不能选,哪怕是招赘都不能要这样的。

再说搭伙过日子,也得瞧瞧对方的成色啊,总不能逮着一个男的就结婚吧。

除开这些光棍,剩下的差不多岁数的也有几个,不过王樱对这些人都没有什么印象,一时之间也挑不上来。

衡量之下,知青居然是最好的选择了。

王樱想,也就是这十年,知青们回不了城,而自己也需要个稳定的家庭环境。两边搭伙,各取所需。

等到高考恢复,哪怕对方回城呢,至少这几年安生日子先过了。

高考之后不久就环境开放,那时候不管她做点什么都成。

这么一算,王樱心下就有了数。

这时候,外面传来李春娟的喊声:“三丫!三丫!过来吃饭了!”

大伯王永顺已经回来了,正笑容满面的坐在饭桌前,桌子上放着一大盆香喷喷的鸡肉烩菜。

兴许是瞧见了即将把王樱打发出去的希望,李春娟也和蔼了许多。

“快来尝尝,这可是风干好的鸡块,闻着就香!”

王玲玲去徐家换鸡肉,换的也只能是风干的鸡,徐霜是个厨子,这些腌腊干货都做的比别家强。就拿眼前这鸡块来说,是把鸡肉破开,上一层盐巴和各种香料打成的细碎末,抹均匀之后再放置风干,中间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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