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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搅碎。宋煜想进来帮忙,被他果断拒绝,“你去坐,先喝骨头汤。”

半开放式的厨房,就算宋煜不进去,基本也能看到乐知时的动静。

感觉本来不大的问题好像变得更大了。

最终,关了火的乐知时背对着宋煜在流理台跟前站了半天,一番心理挣扎之下,他回头看向宋煜,“要不今天不就不吃鸡蛋了吧……”

“端过来。”宋煜说。

乐知时哦了一声,十分不情愿地把自己炒得又焦又碎的鸡蛋端到餐桌上,他比谁都清楚,宋煜这个人是最挑食的,有时候蓉姨做的饭他都会挑剔,某道菜里如果有他不爱吃的姜,他筷子都不动。

“你别吃这个,”乐知时心虚地给他多夹了几块砂锅里的排骨,“吃点蓉姨炖的骨头吧,吃哪儿补哪儿。”

但宋煜不动声色地夹起一块子炒鸡蛋,尝了尝。

他越淡定,乐知时越忐忑,“哥……”

“还可以。”宋煜又吃了一口,“味道比卖相好。”

乐知时不太自信,也拿起筷子尝了一口,然后就闷头喝汤,再也没吃。大概是他倒霉,刚好吃到没有完全弄出来的蛋壳。

一整盘炒鸡蛋最后都被宋煜吃光了,还给自己找借口,说今天刚好想吃鸡蛋。

乐知时觉得他的刚好来得很蹊跷,于是十分沮丧地收拾了碗筷,站到洗碗池边放了水,“我以后再也不做饭了。”

宋煜靠到他的身边,拨开乐知时的头发吻了吻他脸侧,声音低沉但柔软,“我都吃完了。”

这话说得颇有些邀功的意味,反而激起了乐知时小小的自尊心,他转过来盯着宋煜的脸,“你的意思果然还是觉得很难吃。”

“好吃。”宋煜开口没犹豫,而且面色不变,说什么都像真的一样,视线扫在乐知时看起来很柔软的下唇上,“真的不做了?”

“嗯。”乐知时点了下头。

“做吧。”宋煜说话语气很轻,像是诱哄,“只做给我吃。”

犹豫了两秒,乐知时还是根本拒绝不了宋煜,只好垂下眼,看起来很乖,“好吧。”

仿佛觉得自己的应答显得有些草率,乐知时转过去拿起一只碗,语气认真道:“等我学得很好之后,会经常给你做菜吃的。”

宋煜明明只有一只可以活动的手,但还是把乐知时洗过后沾满泡沫的碗接过来,拿在水龙头下面冲干净。

“也不用学得多好。”他的语气十分随意和轻松,仿佛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挑剔的人,“现在就很好。”

“你对我的要求是真的很低。”乐知时笑着把最后一个盘子洗出来,厨房窗外的阳光透过云层,把他的眼睫都照成半透明的浅色。

“不是。”宋煜帮他冲好盘子,放在台面上,“是因为你已经很好了。”

乐知时亲了亲他的脸颊,带着点感恩的意味,因为和宋煜在一起,他从不会觉得自己不够好,一旦产生一点点这样晦暗的小火苗,宋煜就会很果断地掐掉。

“我收拾一下,你先去沙发上坐着,医生说了你要多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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