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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担心王妃揍他,云缓真想认连锋当亲哥。

自然,云缓完全不知道有些人是足控。

云缓体弱多病,这些年来很少走路,连锋握在手中就像握着完美小巧的工艺品,因为云缓骨骼轻盈,他并不敢用太大的力气,担心将云缓握得骨碎。

连锋用掌中薄茧磨了磨云缓白皙的脚背,他其实很想低头重咬一下,云缓明明很乖很脆弱,是该好好珍重,连锋偶尔却想把他弄得遍体鳞伤,最好是让他哭着示弱。

云缓的脚变暖了,身体也慢慢回暖,就连面容与唇瓣都多了几分血色。

他困意更重,眼睫毛因为泪水湿润几分,眼睛里似乎带着深深水泽。

连锋看出他很困了,现在确实到了云缓睡觉的时候,他把被子盖在云缓的身上,将云缓放于枕上。

片刻后云缓已经熟睡。

连锋低头亲了下云缓的脚背。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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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云缓的病逐渐好转了。

天气变暖了几分,他偶尔也要骑着马出门溜达溜达。

云缓对骑马没什么兴趣,他的身子骨经不起颠簸。

但凛州不会骑马的男人比单条腿的男人还要稀少,这是个马背上生存的部落,受这种风气影响,云缓不得不跟着学一学。

但他骑不了半刻钟便累了,从马背上下来之后,淡竹上前给云缓拿了帕子:“小公子身上是不是出汗了?咱们要不还是回去吧?”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嗤笑。

淡竹回过头,只见云尧和云煜坐在马背上,云尧不冷不热的道:“七哥早早回去,倘若伯伯看到,又要挨骂了吧?若是只骑片刻,何苦换这身衣服来?你的骑术当真配不上这身衣服。”

云缓今天的装束和平常不同,既然骑马自然穿凛州本地的服饰更合适一些。

麒朝以黑、紫、朱、黄四色为尊,黑色与明黄是天子常用的颜色。

凛州以白色与朱色为尊,朱为烈日,白为凛州草原上最常见的月阆花。这一族并不像其他部落那样以各种猛兽为图腾,衣物上刺绣多是日月星辰。

云缓曾经瞎想觉着是这里太冷了,穿白色的衣服本就耀眼,加点大红就更显得很热,崇拜太阳是觉得太阳能给他们温暖,但当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几个凛州的朋友,几个朋友居然没一个认同云缓,可见有相同观点的知己是多么难得。

云缓今日穿得便是凛族服饰,银白色的三寸宽腰带将整个腰身束得格外清瘦,黑色羊皮靴扣着修长的小腿,让云缓本就修长的双腿更显修长。

他两侧墨发被编成细小的辫子,银子和红珊瑚做的头饰将这些小辫子牢牢束起,只在尾部留下一串银色的流苏。

这是凛州贵族骑马打猎时一贯的衣着。肤色微黑一脸胡茬的猛男打扮成这样会增添几分野性威猛,云缓穿成这样……大概是增添了几分别样的明秀。

云缓懒得理会云尧。

云尧喜欢阴阳怪气不是一年半载了,他只装作看不见对方。

云缓对淡竹道:“已经中午了,王妃明天要去灵云寺,咱们回去吃饭吧。”

每次王妃带云缓去灵云寺,当天早上和前天晚上都是不准云缓吃任何荤腥的。云缓不是特别喜欢吃绿叶蔬菜,他想中午回去多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云尧见云缓不理会自己,他更加生气了:“你听不到我和你说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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