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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陈老板的名声镇着,林夏妮的日子好过了许多。

之所以羞于提起,是因为林夏妮感觉自己还是利用了老家的人脉,在白手起家的林逸秋面前矮了一头,所以脸色也渐渐白了起来。

林逸秋夹了一筷子肉放到林夏妮碗里:“吃吧,你瘦了许多。”

“怎么会是看你笑话。三姐在心里就是这么想我的?”

“其实说到底,你跟我也没仇没怨的,就算真的不喜欢我,你跟爸妈又有什么仇什么怨呢?”林逸秋随意地把玩着手里的东西。

林夏妮嘴硬道:“你懂什么?”

“行,我不懂。”林逸秋又道:“前阵子东山哥媳妇生了,你现在回去说不定能赶上孩子办百天。”

林夏妮淡淡道:“知道了。”

林逸秋勾了勾嘴角:“孩子出生以后,东山哥去津港看养父母去了……”

林夏妮更生气了:“他还回去干嘛?难道还放不下那对狼心狗肺的夫妻?”

林逸秋见她脸色不悦,终于笑了:“当然不是,你想什么呢,他只是带爸妈去把当年的事情做一个了断罢了。”

林夏妮这才反应过来,对方是想引自己上钩:“哦。”

林逸秋话已带到,也不想多留,遂起身往外走,他皱着眉头把店面看了一圈:“这店铺太乱了,你有时间还是好好收拾收拾,进货也得进些品质好的,买几个木制模特把衣服挂起来。”

林夏妮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你……这就走了?”

林逸秋:“嗯,厂里事情不少,我得赶紧回京。你如果有时间还是多回去看看吧,爸妈真的老了……不要做让自己的后悔的事情。”

林书俊和林薇薇是一对普通得再普通不过的小夫妻。两人结婚已经十年了,年轻时由于各自忙于事业,等真正想到生孩子的时候,林薇薇已经超过三十五岁了。

两人备孕了三年,却一直没有成功。林书俊想着高龄产妇生育太危险,那干脆也别生了,直接领养一个吧。

华夏每年都有几十万的弃婴,为了更好的安置他们,前几年重新修订了《收养法》,法律规定允许夫妻双方均无养继子,并且年龄在35岁以上,可以领养一位年龄差大于30岁的孩子。

于是,这一天林氏夫妇来到了东北红河孤儿院。

孤儿院的院长姓慈,大家都叫她慈姨。

两人一到孤儿院就迫不及待地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两个人都是新手爸爸妈妈,年纪也大了,实在没有精力把一个孩子从婴儿抚养到成人。年纪太大的也不行,怕养不出感情。最好是那种会走路会说话,能自己吃饭洗澡上学的孩子。而且一定要女孩,因为夫妻双方都认为女孩子更可爱、更乖巧。

慈院长哭笑不得:“你们这哪是领养孩子啊?”

林薇薇说:“慈姨,我们真的不会带孩子,而且我们两个都在带高中,业余精力也很少,就想要个省心的孩子……”

慈院长点了点头:“我了解你们夫妻两个人的情况,不然也不会同意你们来这里了。我倒是有个合适的人选。”

说完,保育阿姨带上来了一个穿白色公主裙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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