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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伊尔莎无忧无虑地过了一个月,诺梵辗转反侧了一个月,终于在月末这天等到了教廷来人。

诚如经验老道的佣兵所料,教廷的人一到,事件的性质就变了。

修女:“森林附近残留着黑巫师的魔法波动,他确实路过了这座城镇,并对城镇发动了攻击。只是,黑魔法无法对教堂的白魔法生效,他恼羞成怒又不甘心空手离开,就派乌鸦洗劫了教堂的许愿池,示意要让所有人的愿望都落空。”

普通人:太可怕了!

佣兵们:接下来应该要捐钱了。

厉蕴丹:还能这么编?

修女:“黑巫师从不会盯上无名无姓的城镇,所以这座城镇一定有他的内应。为了大家的安危,教廷的骑士队会进行逐一搜索,希望……”

诺梵握紧了剑,知道该来的还是来了。

他转身回家,给妹妹换上旧衣服,再抹了把壁炉灰到她脸上。接着,他打开窗户把妹妹从后巷送出,叮嘱道:“跟街上的孩子一起玩,去哪里都好,他们不会搜孩子。哥哥会想办法自保,你不要担心。”

伊尔莎点点头,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诺梵回首,发现茶几上没有乌鸦。料想它白天不会回家,他稍稍松了口气,便开始思考自己该怎么蒙混过关,那支骑士队伍里的骑士长曾经见过他……

搜查开始了,从城东到城西。平民倒还配合,佣兵却很不耐。他们正骂骂咧咧,忽然瞧见一个鼻青脸肿的少年朝他们走来。

骇了一跳,有人问:“诺、诺梵?”

“嗯,是我……”

“天呐,你怎么了?”

诺梵一字一顿道:“是我不知天高地厚,拿着剑去逗弄四阶魔兽黑猴。没想到它的双手可以伸出笼子,揍了我一顿。请问,现在我的脸还看得出原来的样子吗?”

佣兵们沉默三秒,忽然爆发出爽朗的笑声。

有人说年轻人胆子真大,有人说这小子跟我年轻时一样顽皮……而在追忆往昔期间,教廷的搜索队逼近了佣兵公会。

与此同时,停在高处的厉蕴丹将一切尽收眼底,只觉得诺梵是个对自己够狠的年轻人,有前途。

但还是太年轻了,一件女装就能解决的事情,真没必要上赶着挨揍。至于为何穿女装的原因,只消说是心上人的要求,谁又会去求证什么呢,不过是嘲笑几声罢了。

摇了摇头,眼见骑士们对搜查工作开始厌倦了,她也不再等,当下就召唤出了神圣天马。

如果说乌鸦是黑巫师的象征,那神圣天马必定是光明的象征。它的出现意味着神迹的降临,能为心有光明的人带去福祉与幸运。有了天马的介入,教廷哪还顾得上搜查和搜刮钱财,只会一窝蜂地涌向天马,不惜一切代价想要捕捉它。

届时,谁还会管那对兄妹姓谁名甚?

“咴咴!”

天马唤着主人,而厉蕴丹飞在天马身侧,下达命令:“把教廷的人牵出去溜吧,最好能摸到光明神的老巢在哪儿。”

“咴咴咴!”明白了。

天马展开翅膀,长鸣一声掠过城镇上空,看傻了一大群人。为了让众人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它还特地绕城飞了三圈。待众人回过神来爆发欢呼,它马蹄一扬飞上高空,以一个不紧不慢的速度朝远方飞去。

果然,教廷顾不上其它了,连骑士长都在着急下令:“快!快追!”

“那是传说中的神圣天马,是光明神的同伴,快追上去啊!”

还好,还看得见天马的影子,还知道它在飞向何方。为了讨好神明,为了自身功绩,骑士们跨上马狂奔,留下修女安抚城镇的人。可修女哪管得上“乡下人”的情绪,都是第一次看到神圣天马,凭什么骑士能立功,她却被留下?

这修女也是能说会道的主,仅凭三言两语就忽悠着教堂出人出力,随她一起去追天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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