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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看啊,妈妈还特地让他们换了颜色,把版型也改了一下。”
可是问题就在于颜色。
昨天他出门穿的是红色的衬衫,说是要讨“开门红”的彩头,到了下午,衣服就在谢夫人的敦促下换成了绿色。
原因是“开门红”之后,还要有“一路绿灯”,高分通行。
所以他身上穿的还是绿色,只是款式和昨天的不太一样罢了,没有任何本质区别。
“会很扎眼。”李珩试图挣扎。
“又不是那种低级的荧光绿。”谢思之笑眯眯,安慰他,“何况长得好看的人穿什么都好看,你不要想太多。”
毕竟问题不在于回家换衣服,而在于回家之后,还能不能这样光明正大带着弟弟跑出去玩。
为了庆祝这一天,也为了重新夺回自己在弟弟心里的地位,谢思之已经准备很久很久了。
成败在此一举,怎么能因为换衣服的纰漏,就被揪住尾巴呢?
——何况他真觉得弟弟穿绿色也好看,衬衫饱和度不高,绿色其实很浅,袖口、领子,还有前襟还别有用心地绣了花朵和叶纹,其实很适合这个年纪穿。
同样的衣服套在他身上,就有装嫩的嫌疑了。
不然他今天出门肯定也要穿兄弟装。
“二哥,你要请我喝酒吗?”大红的跑车最终在一家酒吧门口停下。
“别,我可不想今天就被赶出家门。”
谢思之随口回答,又换了一副从容中带着点严肃的表情:“谢小乖同学,学生不可以喝酒的。”
“可是这里是酒吧......?”少年跟在他后面走进相对昏暗的室内,刚问出口,就被吧台上穿着马甲,笑眯眯凿着冰的调酒师塞了杯牛奶。
还是薄荷口味。
“酒吧就一定要喝酒?”调酒师理直气壮,摘掉自己的手套,从吧台后面走出来,大大方方勾住谢思之的肩膀,揶揄道,“谢哥,你弟弟好乖哦。”
“废话。”谢思之也把肩膀搭回去,“准备好没,准备好就开始吧。”
酒吧了他们没有其他的客人,顶上不断变换光源的彩球灯全打开了,本来就是不透光的设计,黑暗之中,少年居然有种群魔乱舞的感觉。
然后,他听见鼓点,还有吉他的声音。
谢思之给他排练了一场演唱会,演唱会出现的歌全是他喜欢听,为了更符合正式从高中教育解放的喜庆氛围,其中一些甚至特地重新编过曲,喧闹激烈中带着点轻快,不知为何,莫名还有些好听。
整支乐队没有一个专业人士,全是谢思之认识的,关系还算过得去的朋友,但能感觉出来,他们确实排练了很久,效果也很好。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败笔,大概是作为主唱,歌声全是感情,不含任何技巧的谢思之。
哪怕曲子重新改变过,也没有挽回他显然离家出走的乐感。
唱歌的人没有自觉,演唱会唯一的听众也没有选择戳穿,破坏这份陶醉感。
只是在演唱会结束之后,立刻给今天风风光光的主唱递了温度正好的蜂蜜水。
和新认识的哥哥们告别,带着见面礼离开酒吧的时候,外面天已经完全黑了。
谢思之嗓子带着点沙,情绪却很高昂,明明滴酒未沾,不管是说话还是开车,给人的感觉都有点飘。
好在他还记得遵守交通守则,没有乱闯红绿灯。
但这仍不是回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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