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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她应该才下意识有点害羞,搂着沈兆庭腰的胳膊环紧,脸也埋得更深。
“……刚开始,你带我去报道,体育课来操场看我,给我过生日……还有很多事,当时只觉得,很开心。”
“见到你的时候,会很开心,觉得你很好。”
“但是,后来,见不到你的时候,慢慢开始,也会想你。”
“再后来,搬过去,跟你一起住,想走读,也是因为想多见见你……”
“天天去公司找你写作业,也是因为想你。我知道,你觉得我幼稚,把我当小孩子,可是,那时候……一直,我每天都很想你。”
“沈兆庭,你知道吗,想念一个人,不会是因为崇拜。这个道理,一开始,连我自己都不太懂。”
“是因为想让你觉得我也还不错,才那么拼了命地念书……虽然以前也努力,但是,”
说到这里,初宜终于忍不住从他怀里扬起了脸,沈兆庭才看到她红彤彤的眼睛。
“那不一样……那种想要变得更好的感觉,沈兆庭,只有当你也喜欢上一个人,才会明白。”
她坦白得彻底,包括曾经用拍立得偷拍沈兆庭在沙发上睡觉这种事情。
那张照片,现在还待在她的钱包里。
钱包也是沈兆庭送的,忘了是哪一年的新年礼物。
这些压抑的情感,在她的胸腔里发酵、沸腾了三四年有余,酸甜苦辣尽尝,其中酸苦居多。
没想到,有一天,沈兆庭也会有机会窥得一线内里,就算是以这样的方式。
说着说着,伤心都有一点点忘了,夜风吹红白皙的脸蛋,她只急着向沈兆庭展示,快看,你快看,这都是我对你的喜欢。
那么那么多的喜欢,从浅薄到深刻,从平淡到炙热。
每一步走来,每一分变化,全都有迹可循。
全都是因为你。因为你很好。
我在十六岁的时候,还不懂,喜欢一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就已经觉得你特别特别好了。
不是“多大点事”。
至少,对初宜来说,沈兆庭一直都是天大的事。
她喜欢他,就是因为他很好,很值得喜欢,值得特别特别多的喜欢。
如果可以,初宜很想把自己的心给他看看。
可惜不能。
“你听懂了吗?”
沈兆庭只是垂眸看着她。
半晌,初宜才发现,两个人挨得实在是太近了。
她几乎是嵌进了沈兆庭的怀里,他身上浅淡的男香,和属于他本人的气息,满满当当,全都被夜风送进她的鼻腔。
初宜下意识想后退一步,但,不只是她环着沈兆庭的腰,沈兆庭也搂着她的背。
刚才,他轻轻地拍她,感觉没用多少力气,可等初宜想退开,才发现,那条手臂上,也是加了力道的。
一个宽松的囚牢。
“……二叔?”
“还记得我是你二叔。”
初宜知道自己三番两次直呼他全名的行径胆大包天,轻轻咬了下嘴唇:“我错了。”
事实上,胆大包天的,又何止是直呼全名这一桩。
她说喜欢他。
沈兆庭又不说话了。
他继续一瞬不瞬地看着初宜,目光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强势或凌厉,可扛不住距离那么近,他又看得那么专注。
时间还那么长。
初宜意识到,其实,从她刚才抬起头来以后,沈兆庭就开始这么看她了。
是她表白上头,没顾得上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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